如:针对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反映的问题,第八条第七项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有关义务,主动配合执行预防、控制以及应急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谈及帮扶,桑伟林满怀信心地说道。据悉,张阿姨近半年来因膝关节疼痛不适,一直无法走路,多次前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进行诊治,但因种种原因,张阿姨一直未进行手术治疗。

张阿姨入院后,桑伟林为张阿姨进行了全膝关节置换手术。我们来云南的县级医院进行帮扶,就是要把我们的技术留下,将基层的相关诊疗工作做得更规范、更专业,让我们当地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与上海一样的同质化服务。通讯员 邱洪九 李安林 文/图。你们的方案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说的一样,我不去那儿了,就在你们医院进行手术。有了骨伤病,就在彝良治的想法逐渐在彝良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
据统计,自8月初桑伟林到彝良县人民医院骨伤科开展帮扶以来,该科已开展门诊100多人次,完成疑难杂症手术8台,到一线开展义诊60余人次,培训骨科人员40余人次。接诊后,桑伟林仔细对张阿姨的身体进行检查,并询问病史、查阅化验报告后,立即与张阿姨及其家属沟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多次与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办、市司法局、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等对接《条例》出台程序、立法工作步骤等,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是实现昭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二、立法的主要依据和参考(一)政策文件依据。小切口立法,不求面面俱到,着重突出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紧扣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5月23日至25日,由市委副书记罗永斌带队,赴普洱市、曲靖市考察《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学习两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后对《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
四、《条例》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把握。近年来昭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一把手亲自抓、举全市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创建活动。

共三条,主要规定了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侵害劝阻人、投诉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如: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操家理务,保持家庭卫生干净整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立足昭通红色资源丰富,单独将传承红色基因列为一条。
主要包括全国各地地级以上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包括《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但是,作为一个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还存在闯红灯、乱扔垃圾、遛狗不牵绳、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为昭通早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提供道德涵养和精神支撑。(三)论证修改阶段(4—5月)。本条例内容对象是文明行为,价值导向在于促进,重点在于促进与保障而非管制,在于宣传与教育而非惩罚,因此篇幅以正面倡导性条款为主。
第19—21条规定了倡导类规范,突出已有的优秀文明成果和地方特色文明建设,对社会大面上的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正气、社会风尚作了倡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等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推动昭通市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法治化新阶段,根据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由市精神文明委牵头成立了立法领导工作小组,完成了《昭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要对道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和规范主要交通路口车道线,严管主街主巷违规停车等问题,不断改善交通路口的交通秩序。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快递车等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要在交通路口投放一批小型分类垃圾桶,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路口周边散落垃圾、烟头等及时清理,着力营造干净整洁的交通卫生环境。罗永斌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协调联动,发挥主体作用,对机动车压实线变道、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超载、骑行人员不佩戴头盔,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问题增加管控措施,加强和规范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在交通路口合理设置一批文明交通类公益广告,以小喇叭小旗杆文明标语等方式,教育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昭通日报记者 李丽娟 文/图校对:马鹏。罗永斌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常态化创建要求,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快效率,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9月1日,市委副书记罗永斌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到昭阳主城区珠泉路与二环西路、北顺城与公园路、昭通大道与金鹰大道等主要交通路口调研督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全面做好要素保障,对前期库项目开展回头看,做实做细工作,努力筹措资金,破解用地障碍,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要狠抓重点,补齐短板,冲着问题去,加快交通、能源、城市更新等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投资增量。要紧盯项目开工,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推动一批项目尽快入库纳统,夯实投资支撑。
会议还部署了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全力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各市(县、区)要分别组建专班,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政策和项目谋划申报,与金融机构对接,大力争取专债、基金等支持。
8月3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江辉主持召开全市1月至8月经济运行调度分析会议,部署第三、第四季度经济工作3月完成市直部门调研,重点到市公安、交运、教体、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形成了《条例(草案草拟稿)》。
当前全市正大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各界特别关注文明行为,无论是各级领导、城市管理者还是人民群众,都对文明行为立法持积极肯定态度,制定和实施这部法律的社会基础基本成熟。立足昭通红色资源丰富,单独将传承红色基因列为一条。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5月23日至25日,由市委副书记罗永斌带队,赴普洱市、曲靖市考察《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学习两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后对《条例》进一步充实完善。
昭通市、县两级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已经做了很多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工作措施和制度有力地引导和规范了公民行为,是制定《条例》的实践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第三章促进与保障(22—26条)。根据立法要求和立法程序,提出了《条例》的主要思路和框架设计,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等决策部署也要求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目前,北京、上海、南京、西安等诸多城市已经率先完成了相关立法,截至目前,省内共有昆明市、曲靖市、普洱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州、红河州等7个城市完成了相关立法,这些城市的前期工作为我市相关立法提供了经验。
第四章法律责任(27—29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分为总则、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包括全国各地地级以上城市已出台的相关条例,包括《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立足昭通少数民族多的情况,结合2023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在第七条公民原则性基本规范中明确提出维护民族团结。前往镇雄县、威信县、彝良县、巧家县、鲁甸县、盐津县等开展实地调研座谈。
(二)调研起草阶段(2—3月)。共六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原则与机制、管理主体和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经费保障、社会责任。
一是体现昭通战略定位。四、《条例》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把握。 |